作者:gotomo1970(gogomomo)提到: 姑且不論貴公會跟其他公會的紛爭 不過公會內的人如果犯錯的話 本來就應該對當事者有個交待吧 難道一家公司的職員犯錯 老板可以置身事外嗎? 那個現今的a錢高層又有何不同? ![]()
並不會喔 如果涉及到一些可能對特定對象或人身攻擊的話 我會"強烈"建議他趕快刪除 不然到時被控告上法院的話 可是會悔不當初喔~ ![]()
在法律上 只要在公開場合(包括網路)有毀謗的情事 當事人是可以依法提出告訴的 不論是否能成立 光是接傳票上法院就夠你忙了 如果你是個成年人的話 就更應該要有言論負責的觀念(除非你是民意代表 在議堂上發表非人身攻擊之言論) 如果還不是成年人的話 那你還得連累監護人(通常是父母)為你承擔相關責任 ![]() 所以請別認為網路可以隨便講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喔 有多少人因而被起訴甚至判刑 所以俗話才說 飯可以亂吃 話不可以隨便亂說的 請謹言慎行之 ![]() --本文在2006/09/16 14:02:16被編輯過 |
|
來源IP:218.164.158.*[ 檢舉此文 ]
|
|
魔王現世降黑焰
|
幾句話,這是網路討論版,在版上發佈不實言論本來就錯
暗月索倫要在貴會留言版怎麼幹譙其他工會是他的自由 請不要把基地討論版當成你陷害他人的工具以及跳板而後 回貴會留言版沾沾自喜,甚至貴會其他人看到也沒制止甚至 幫他超連結,這看在平常會上基地討論版版眾的眼底,是很不 堪的,你說暗月索倫只對W工會有虧欠?錯!既然他選擇在基地 發言,就要對他的發言負責,在基地討論版發表抹黑不實言論 就是對全討論版版眾的不尊重,欺騙...甚至於說,把我們當白痴耍? 做錯事還不准人批評,這又是哪門子的道理? --本文在2006/09/16 14:03:09被編輯過 |
|
來源IP:124.6.12.*[ 檢舉此文 ]
|
|
討論的時候要冷靜
|
作者:snowwolf1971(雪狼王1971)提到: 這種道歉文,跟我們偉大的國家元首還真是有得拼.... 人都會犯錯,不管有心或無心;知錯能改且真心的認錯,相信大家都不會多加刁難。 但犯了錯還死不認錯,甚至還指著別人的鼻子罵人家錯,最後上來隨便道個歉再順便嗆個兩句就算是認錯?或許XXX一開始XXXX就是一個天大的錯!!(XXX 請自行代入你要的詞句) 我路過的,別理我 = =|| |
|
來源IP:211.75.48.*[ 檢舉此文 ]
|
|
![]() 生來是追蹤的高手,
|
|
|
來源IP:61.231.229.*[ 檢舉此文 ]
|
|
第六天魔王繼承人 |
我終於知道什麼叫物以類聚了
這公會就是一個典型的代表 看他們的回文根本就是作個樣子 完全看不到有半分真心道歉的念頭 一個公會風氣好 根本不會發生這個問題 而當一個公會是由白目組成 他們的會員就會覺得這件事是理所當然沒什麼問題 我看他們整個公會都是在罵po這件事出來的人 那個什麼索倫作這件事 他們公會還覺得很正常 只是他們想不到會給人在他們公會版看到了 他們會改進的就是下次要作得隱蔽點 不要像今次的失敗吧 |
|
來源IP:219.77.38.*[ 檢舉此文 ]
|
|
早就說了嗎..物以類聚..同流合污
自己人做錯事了..還有人出頭幫手 我也是路人..回文的很多也是路人 不要說我們不是W公會的人就不能回文 一個人要敢作敢當..硬凹只是個俗仔 公道自在人心..只是很多人禮義廉恥都沒了 |
|
來源IP:59.124.21.*[ 檢舉此文 ]
|
|
哇...首先我要恭喜你的是 你具備了當選某國總統的先決條件(厚臉皮)
在祝賀你具備了某國總統的氣度(他們說什麼我聽不到,看不到.反正不痛不癢) 在慶祝你有堅決的勇氣(打死不認輸) 最後麻煩你不要在嘴硬了.因為:不是不報~時候未到!! |
|
來源IP:61.230.12.*[ 檢舉此文 ]
|
|
|
|
來源IP:220.137.98.*[ 檢舉此文 ]
|
|
君子為猿鶴,小人為沙蟲。
|